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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江宁区2010年教育科研“个人课题”申报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0/6/21 8:25:59 作者:无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落实“草根工程”,引领教师走专业化发展的道路,区教育局与教育学会决定于2010年6月——2011年5月开展江宁区2010年(第四期)教育科研 “个人课题”研究活动。请各校(园)认真组织教师做好“个人课题”申报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校(园)要积极发动教师和学校各类管理人员开展“个人课题”研究,建立市、区、校三级“个人课题”网络,努力实现80%以上教师有“个人课题”的目标。

2.区级“个人课题” 在校级“个人课题”的评审、立项基础上择优上报,于6月22—25上报材料(过期不报作放弃处理),区级评审后择优推荐上报市级课题。市级“个人课题”于9月申报,通知另发。

3.区教科研带头人必须申报区“个人课题”,并将有无市、区“个人课题”作为今后评选教科研带头人的重要条件之一

4.申报材料包括《江宁区2010年教育科学规划“个人课题”申报表》1份(统一A4纸打印稿),《2010年校、区两级“个人课题”申报统计表》(发送邮箱jnjksw@163.com),另交评审费100元(推荐参评的市级个人课题评审费由区教育学会交纳)。

5.区教育局、区教育学会于6月底组织区“个人课题”学术委员会专家评审、立项,并通知研究单位和课题负责人。

 

    江宁区教育局

江宁区教育学会

2010年6月5日

江宁区2010年教育科学规划“个人课题”申报表

   

 

   

 

类别

 

文化程度

 

   

 

   

 

课题名称

 

关键词界定及课题名称解读

 

课题的理论依据或相关政策依据

 

 

课题研究的背景

 

研究目标与内容

 

研究过程与方法

 

课题研究的条件及预期成果

 

所在学校意见

 

区教育学会审批意见

 

     本表中类别可分为中语、小语、中数、小数、英语、思品(包括心理教育和班主任工作)、化学、物理、历史、地理、生物、科学、幼教、职教、信息、音乐、体育、美术、其它等19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