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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南京市优秀童谣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4/6/4 9:41:07 作者:23327
南京市文明办
南京市教育局
共青团南京市委
南京市妇联
南京市文联
宁文明办〔2014〕10号
关于开展2014年南京市优秀童谣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区文明办、教育局、团委、妇联、文联,南京广播电视集团、南京报业传媒集团:
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丰富广大少年儿童的精神文化生活,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文联,南京广播电视集团、南京报业传媒集团将组织开展2014年南京市优秀童谣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14年5月-6月
二、推荐标准
1、童谣内容要充满时代气息,贴近青奥、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未成年人,健康向上,简洁明快,琅琅上口,易于传唱,体现童心童趣。
2、鼓励创作歌颂、描绘、放飞“我的中国梦”,倡导文明礼仪、勤俭节约,引导未成年人心向党、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的优秀童谣作品。
3、童谣可以是新组织创作的,也可以是近年来创作并在本地区广为传诵的原创作品。参加过全国往届获奖作品不再推荐。
三、活动步骤
1、征集宣传。主办单位联合下发文件,通过各系统、各类媒体,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优秀童谣征集活动。南京日报、金陵晚报、东方卫报、南京龙虎网、南京文明网、南京发布微博微信等媒体,刊发征集启事,南京龙虎网开设专题网页。
2、推荐申报。6月中旬,各区教育局、团委、妇联分别将本部门推荐的童谣作品汇总至所在辖区文明办。各区文明办、市文联、广电集团、报业集团推荐不超过8首。各有关部门负责对推荐作品审核把关,严禁抄袭。龙虎网专题网页同时接受社会推荐,推荐不超过8首。根据作者年龄,作品分成人组和未成年人组进行征集。
3、评选表彰。6月下旬,主办单位在龙虎网专题网页上对征集到的优秀童谣进行展示,并从中评选出2个一等奖,3个二等奖,5个三等奖和10个优秀奖。荣获优秀童谣的版权、使用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4、宣传推广。南京电视台少儿频道择优对获得优秀童谣的作品拍摄制作MV,在少儿频道滚动播放,在南京文明网播放视频,并报送中国文明网相关专题。
四、工作要求
1、各有关部门要把征集推荐优秀童谣作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为未成年人办实事办好事的一项重要举措,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鼓励广大教师、家长和儿童文学作家特别是中小学生积极参与创作,努力提供高质量、未成年人喜爱的优秀作品。
2、请各区文明办、市文联、广电集团、报业集团于
联系电话:83638318,83638221;电子信箱:njwchn@sina.com
附:优秀童谣推荐表
(此页无正文)
南京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 委员会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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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 京 市 教 育 局 |
共青团南京市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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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妇女联合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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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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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29日
附:
优秀童谣推荐表
推荐单位:
序号 |
童谣名称 |
作 者 |
单 位 |
职 业 |
创作时间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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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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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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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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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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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谣正文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