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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未成年人文明礼仪养成教育案例’征集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4/5/23 9:23:25 作者:23327

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省文明委《关于在全省开展未成年人文明礼仪养成教育的意见》(苏文明委〔20143号)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未成年人文明礼仪养成教育案例”征集评选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基函〔2014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区中小学开展“未成年人文明礼仪养成教育案例”征集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案例的征集评选,进一步营造未成年人文明礼仪养成教育的浓厚氛围,在广大未成年人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全区中小学,特别是文明礼仪养成教育示范学校、青奥示范学校、学生公约试点学校深入开展专题研究和探索,丰富文明礼仪养成教育的理论和实践,努力形成多样的、可资借鉴的符合教育规律和未成年人身心成长规律的文明礼仪养成教育实践路径,为在全区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文明礼仪养成教育不断积累经验。

二、征集参评的对象

全区小学、初中和普通高中。

三、案例撰写的要求

1.围绕“八礼四仪”活动的开展进行案例撰写。案例要充分体现“爱、善、诚、勤、俭、美”的价值取向,反映促进未成年人学礼仪、知礼仪、行礼仪的教育教学过程。

2.教育案例可以是文明礼仪养成教育的主题活动设计与实施、文明礼仪教育的课程开发、文明礼仪的学科渗透探索、文明礼仪养成教育的活动实录等,但不要撰写成工作经验总结。

3.案例总体上包括教育背景、教育理念、教育目标、活动设计、实施过程、教育效果与社会影响、问题反思与展望等,其中,重点是活动设计与实施过程。

4.案例一般不超过3000字。以学校为署名单位统一上报,不得以个人名义撰写,可以在文后注明主要撰稿人。

四、征集评选工作安排

1.区教育局将组织人员评出优秀案例并推荐上报省市参评。

2. 各学校于530日前将本学校的案例纸质稿(纸质稿一式两份)、电子稿,报送到教育局德育研究室308室。逾期报送不予受理。联系电话:51192979,电子信箱:jndytd@126.com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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