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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

发表日期:2011/11/15 14:13:11 作者:无

中共南京市江宁区委教育局工作委员会文件

江宁教工委字〔201141

 


关于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

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为师生服务,促进创先争优活动成为群众满意工程,根据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就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学校是服务人民群众的窗口,要围绕中心任务,确立民生为重,服务为先导,从学校教育教学的特点出发,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努力实现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目标任务。

1.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改进师德师风。坚持党的根本宗旨,牢固树立群众观点,以“三引领”、“两促进”为举措,积极开展“践行师德创先争优,办人民满意教育”主题实践活动,持续强化教师师能建设,系统推进师德建设,营造教育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2.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深入开展党性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大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力度,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服务优的党员队伍。开展机关干部“进校园”调研指导工作、校级干部“进课堂”研究教育教学、党员教师“进家庭”进行家访的“三进”活动,以党员队伍素质能力的提高,带动本行业本单位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3.依法依规办事,不断提高服务效能。坚持依法行政、依规办事,公正执法、依法办学,公平服务,公平办事。进一步落实局党工委创先争优活动有关建立“四项机制”的要求坚持便捷、高效、优质、廉洁原则,优化工作流程,规范服务标准,提高服务效率。

4.解决突出问题,回应群众期待。认真倾听群众意见,努力满足群众合理需求,整合服务资源,拓展服务领域,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推动解决有关教育方面的问题,着力以“规范行政管理行为、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为重点,切实维护群众的基本权益,有效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群众感受到创先争优带来的新变化,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活动载体

各基层支部(总支)要充分利用现有创先争优活动载体,突出“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目标任务,设计活动载体,搭建活动平台,丰富活动内容,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所在单位和职工争创群众满意窗口、争创优质服务品牌、争创优秀服务标兵,大力开展“三亮、三比、三评”优质服务活动。

1.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要从实际出发,制订修订学校管理、班主任工作、教育教学管理、教师家访、家长接待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服务标准。普遍推行服务公开事项、工作流程、办结时限制度,公示服务标准。可采取佩戴党徽、服务卡和设立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等,亮出党员身份,亮明岗位责任。要设置展示板、电子显示屏、网络平台等,公布承诺内容,接受群众监督。

2.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对照本系统本单位先进标准和先进典型,开展“对标定位”、岗位练兵、技能比武,不断提高业务技能,争当行业“排头兵”。践行党员“三高”、“五带头”要求,树立师德典型,开展师德标兵评选活动,积极争当“党员师德标兵”,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开展文明服务、诚信服务、廉洁服务、优质服务竞赛,促进服务态度明显改善、工作作风显著转变。开展“夺旗争星”、服务标兵评比,看实绩、比贡献,形成比学赶超的生动局面。

3.群众评议、党员互评、领导点评。基层党组织要对照“五个好”要求,围绕履行工作职能、完成中心任务、推动日常工作,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做出承诺。通过设置意见箱、电子测评系统、网上投票、问卷调查等方式,接受服务对象即时评价、在线评估,及时反馈群众意见,整改存在问题。结合党员自身特点和岗位实际,开展自评、互评,相互鼓励、比学赶帮。领导干部要深入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指明努力方向。

各支部(总支)要按照“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的要求,继续推进和完善正在开展的以服务人民群众为主题的有关活动,努力探索务实管用的活动载体。要广泛开展创建“党员示范岗”和“工人先锋号”、“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等活动,努力打造优质服务品牌。要积极实行“一站式”服务、网络服务、首问负责等做法,不断建立健全行风评议、监督问责等制度。

三、加强组织领导

在教育系统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是整个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创先争优的重点工作。各支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责任,抓好落实,确保“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取得实效。

各支部(总支)要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局党工委的四项要求。同时深化党群共建,发挥学校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的优势和作用,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团员、妇女的积极性,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

 

 

              中共南京市江宁区委教育局工作委员会

                                 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