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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元小学招生通告

发表日期:2013/6/3 8:44:07 作者:23287

上元小学招生通告

为认真实施《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根据《江宁区201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指示精神,现将我校2013年一年级新生招生情况通告如下:

一、入学条件

1.入学年龄:年满六周岁(即2007831以前出生)。

2.施教区内适龄儿童:适龄儿童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应在2013610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

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属下面三种情况之一的适龄儿童,持相应的证明材料,也可正常就近报名入学:

①儿童户籍随父母一方,并在施教区常住,父母中的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地区工作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或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有固定房产且常住,但因路段冻结、户口无法迁入,或因父母离异、儿童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常住的。

②儿童随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在施教区常住的,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南京地区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

适龄儿童随父母户籍在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处落户的,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未分配住房,并实际常住且户籍从未迁移过的。

③儿童户籍单立,其父母是不在南京地区的现役军人(含武警),且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

3.购置二手房的家庭子女入学

购买二手房的家庭,其子女一年级入学按《南京市小学学籍管理补充规定》(宁教初﹝20069号)办理。

①一年级新生入学,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应在小学招生规定时间内办好二手房的产权证及户口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②每套二手房的实际住户和曾经住户,只能同时有一个家庭的儿童在施教区内学校就读。

4. 拆迁家庭子女按以下要求进行入学报名:

①拆迁家庭未购买新房的,在原施教区小学报名。

②已购新房且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应到新购房所在地的施教区小学报名。

③所购新房已交付但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凭相关证明材料,由新购房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5.其他情况

①报名登记工作开始后,适龄儿童家庭住房或户籍变更的、过期报名的,由学校登记情况并报区教育行政部门,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学校就读。

②适龄儿童户籍由于历史原因购买的小城镇户籍,且无正式产权,由区教育局统一协调安排。

二、施教区范围

1.上元大街以南,金箔路、同夏路以北,新医路以东。

2.莱茵达路以东,金箔路、同夏路以南的东方花园、天宝公寓、原丝织厂宿舍、明月新寓小区。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610-11   本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一年级新生报名登记。

每日工作时间:上午 8001130    下午 14001700

2.发榜时间:810张榜公布新生入学名单或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3.携带材料:

请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家长和儿童携带户口簿、房产证、婴儿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卡的证书原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请将户口簿、房产证进行复印,报名时需上交复印件备查,适龄儿童监护人应确保相关证件的真实有效,如有隐瞒,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正常入学资格,并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情节严重者,将上报公安机关处理。)

4.几点说明:

①报名时先到学校传达室领取号码,根据号码顺序到校报名。

②每个学生只能有一名家长陪同,其他家长在学校大门外等候。

③请各位家长将车辆停在校门外。

咨询电话:52281083

南京市上元小学

201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