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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上元小学教辅资料征订管理办法

发表日期:2012/11/27 15:47:16 作者:许元明

南京市上元小学教辅资料征订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规范办学,严肃教辅资料征订工作,根据国务院(教基二【20121号)、省政府纠风办(苏教规【20129号、市教育局(宁教规则【201244号)和《江宁区中小学教辅用书规范管理责任书》中有关教辅用书征订文件精神,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提高教辅用书使用的规范程度,结合我校教育实际,特提出以下管理办法:

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教辅资料征订工作小组,校长是第一责任人。成员如下:

组长:纪四清        副组长:李月胜

组员:许元明         芮红梅     茅惠敏    方峥嵘      

遵章立制

1. 学校教辅资料征订工作小组要及时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教辅用书征订的有关文件精神告知全校师生。

2.学校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各年段教辅用书征订工作。义务教育段学校原则上每科一本。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征订教辅用书,三于六年级 “一教一辅”、“一种寒暑假作业”。

3.教辅用书的征订采用学生自愿原则,学校代办服务,不得从个体书贩处购买,由区新华书店统一办理、开具发票。

4.未列入区教研室推荐书目的教辅用书一律不得征订,且不得为学生提供代购服务。

5.学校应维护学生及家长的利益,力争最大优惠于家长和学生,不得私自提价或搭售其他书籍和物品。

6.不得在校内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规定要求以外的教辅用书。

7.不得到任何形式强烈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规定要求以外的教辅用书。

8. 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教辅资料征订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追究相关人员纪律责任。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南京市上元小学

20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