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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文明实践|依法依情,做学生的守护人

发表日期:2019/11/27 14:57:45 作者:张琪

新时代文明实践|依法依情,做学生的守护人

教师作为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担负着教书育人的职责。对被教育者有传授知识、进行品德教育的职责,教师的言行对学生应起到示范作用。众所周知,‘依法执教’,就是教师要依据法律法规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其含义有二,一是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要在法律法规所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二是教师要善于利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何依法履行教师的职责和义务,为学生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呢?2019年11月7日下午,上元小学德育处法制安全办邀请到了崔小杰律师为全体班主任进行法制培训。

崔律师首先给老师们开展了主题为“扫黑除恶,预防校园欺凌”的专题培训。崔律师从怎样预防、避免,应对校园暴力和校园欺凌三方面展开讲解,明确预防、避免、应对校园暴力和校园欺凌对于保证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安定具有重要意义。

接着崔律师还给大家进行了“校园伤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专题培训。他结合实际案例,向班主任阐述了突发性校园伤害事故的处理程序和注意事项,引发了班主任对教育工作的反思,明确了教育管理过程中不可或缺的觉察性和预见性。

育人是教师的天职。在立德树人,加快教育改革步伐的形势要求下,作为一名新时期的教育工作者要主动更新观念,履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此,我们要从点滴做起,平日的教学管理中充分贯彻“依法执教”的精神,结合我校的“儿童至上,生态多元”的教育方针,充分尊重学生,多站在学生的角度考虑教育问题、实施教学。依据法律,在适当的时候采取恰当的教育手段。从素质教育入手,以道德情操的培养为抓手,切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培养新时代的合格接班人做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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