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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元小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细则(讨论稿)

发表日期:2016/2/20 16:26:59 作者:言克琴

 

上元小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细则(讨论稿)

 

为进一步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鼓励教师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奋发进取,促进教师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特制定上元小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细则。

一、教科研基础奖200元∕人∕年。教师个人只要在一年之内完成学校规定的基本的教科研任务即可获得此奖项(常规是每年1篇案例、1篇论文,每两年一期校级个人课题)。此奖项对全体教师、职工开放,不做年龄、部门限制。由教科室牵头,成立以教研组长或带头人为主要成员的校内评审委员会,参与校级论文、案例及个人课题的甄选工作。

二、教科研成果奖:

级别

金额

类别

国家

1

2

3

1

2

3

1

2

3

1

2

3

 

 

 

论文案例获奖

师陶杯

教海探航

*

*

*

*

*

*

600

400

200

*

*

*

教育学会主办

200

100

50

300

200

100

400

300

150

500

300

200

其他

100

60

30

150

80

40

200

100

50

200

100

50

论文案例发表

300

400

500

600

教学赛课

400

300

200

500

400

300

800

600

400

1000

800

600

公开课

50

100

150

200

基本功赛

80

60

40

100

80

60

200

150

100

400

300

200

团体比赛

300

200

100

400

300

200

500

400

300

600

500

400

金钥匙

*

*

*

*

*

*

200

150

100

*

*

*

文艺汇演

400

300

200

600

400

300

800

600

400

*

*

*

区田径运动会

按分值计算:每分60

辅导学生作品发表

80

100

200

400

 

说明:

1、由上级主管部门下发评审通知,由学校组织的评比成果方纳入考核,投稿发表必须是有正式刊号发行的方纳入考核。

2、成果在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刊物发表,论文需在2000字以上,案例需在1000字以上才按标准考核,不是教育主管部门主办刊物折半,字数不够折半。

3、凡同一内容,在不同层次获奖,取最高层次,不重复计奖,团体奖与个人奖不可兼得。

    4、各奖均以获奖证书、表彰决定或所发表刊物为依据。

    5、获奖论文教案等评审费由学校统一报销,同一篇文章只奖励一次。    

6、一次性赛课在市级以上获奖按6折考核。

7、参照区教科室标准,近几年新增的固定的几项赛事标准:黄浦杯、省教科院管理论文——同师陶杯、教海探航;行知杯——同市级论文。

8.由教育局组织的常规性重大影响的学生赛事,如美诗文、英语短剧、大合唱、集体舞、鼓号队按原团体奖额乘以2进行奖励;根据效能评估方案,阳光伙伴比赛第至2名按一等奖计算工,第345名按二等奖计算,第68名按三等奖计算。其他部门临时组织的非常规性比赛由行政会讨论决定。

9.教师个人课题在市、区、校级立项并结题,分别奖励200元、100元、50元(市区课题按上级要求考核,校级课题至少要有课题方案和课题成果)。如被评为优秀课题者再奖励100元。结题成果同时参加学校教科研成果进行考核。课题评审费按规定执行。

10、个人成果考核金额总数按2000元封顶。

11、其它各学科学生竞赛及出现的个别特殊奖项由行政会讨论决定奖励。

12、平时考核,期末造册,校长室核准后发放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