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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元小学招生入学通告

发表日期:2016/5/3 10:15:39 作者:11317

上元小学入学通告

为认真实施《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根据《江宁区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指导意见》的指示精神,现将我校2016年一年级新生入学情况通告如下:

一、入学条件

儿童需年满六周岁,即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

(一)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学

适龄儿童原则上应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应在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可在施教区小学报名入学。

属下面三种情况之一的适龄儿童,持相应的证明材料,也可在施教区小学报名入学:

1.儿童户籍随父母一方,在施教区有固定房产且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地区工作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或因父母离异,其子女户籍随虽法定监护人,并在施教区常住的;因路段冻结,另一方户口无法迁入。

2.儿童随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在施教区常住的,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南京地区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

适龄儿童随父母户籍一出生就在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处落户的,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未分配住房,并实际常住且户籍从未迁移过的。

3.儿童户籍单立,其父母是不在南京地区的现役军人(含武警),且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

(二)购置二手房的家庭子女入学

购买二手房的家庭,其子女入学按《南京市小学学籍管理补充规定》(宁教初﹝2006〕9号)办理。

1.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好二手房的产权证和孩子及监护人户口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可在产权房所属施教区学校报名入学。

2.每套二手房的实际住户和曾经住户,只能同时有一个家庭的儿童在施教区内小学就读。

(三)拆迁户家庭子女入学

1.拆迁户家庭未自购新房或未安置到位的,在原施教区小学报名。

2.已安置到位的凭相关证明材料在安置房所属施教区内小学报名。

3.已自购新房且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孩子及监护人的户口迁至监护人产权房处,在新购房所属施教区小学报名入学。

(四)其他情况

1.因特殊情况,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好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三者一致的和在规定时间内未及时报名的,由学校负责登记上报,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2.适龄儿童户籍由于历史原因购买的小城镇户籍,且无正式产权,由学校负责登记上报,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二、施教区范围

1.上元大街以南,金箔路至同夏路以北(含阳光新城等区域),新医路以东。

2.东新南路以东,新亭东路以北,金箔路以南,天印大道以西。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5620    本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一年级新生网上预报名。

网址:

52122   本施教区内所有符合条件的一年级新生(含网络预报名)到上元小学报名审核材料。

每日工作时间:上午 8:30—11:30    下午 13:30—16:30

2.发榜时间:8月10日张榜公布新生入学名单或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3.携带材料:

请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家长和儿童携带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婴儿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卡等证书原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请将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婴儿出生证进行复印,报名审核时需上交复印件,所有适龄儿童监护人应确保相关证件的真实有效,如有隐瞒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所报学校入学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上报公安机关处理。)

4.备注:

①请各位家长将车辆停在校门外。

②每个学生只能有一名家长陪同,其他家长在学校大门外等候。

咨询电话:84917512(咨询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南京市上元小学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