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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献爱心 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1/12/14 14:33:51 作者:无

中共南京市江宁区委教育局工作委员会文件

               江宁教工委字〔201039

 


关于组织开展“献爱心  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各支部(总支):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区委十一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在新春佳节即将到来之际,局党工委将组织全区基层学校支部(总支)开展“ 献爱心  送温暖”活动。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摸清完善档案。各支部(总支)要全面掌握全校教职工的生活困难状况,及时建立困难教职工和党员档案库,特别对特困教职工家庭的生活困难状况要情况明、帮扶实。根据学校人员变化情况要及时更新调整困难教职工和党员档案库,通过动态管理,提高困难教职工和党员档案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二、明确帮扶重点对象。各学校要重点帮扶:患大病、重病、子女上学、遭受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原因,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教职工;退休教职工主要帮扶:有特殊困难的老劳模、老先进;老龄;孤老;一老养一老生活困难;因患重病致贫者。

三、开展献爱心 送温暖活动。各支部(总支)通过召开座谈会、茶话会和走访慰问等多种形式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校领导在元旦、春节前要走访慰问部分生活困难的党员和群众。局党工委也将组织到结对帮扶的街道社区和困难家庭进行走访慰问。

各支部(总支)要通过江宁教育网、江宁教育党建网和学校网站,等宣传工具,及时做好帮困“送温暖”活动以及学校党员中先进人物事迹的宣传报道工作。大力宣传在开展维权帮扶工作的创新成果,努力营造“关爱帮扶困难教职工,立足岗位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四、及时统计上报。 各支部(总支)请将《江宁区教育系统困难教职工推荐名册》和《江宁区教育系统困难党员推荐名册》(详见附件12)20101225前上报至区教育局710室刘老师处,并发至邮箱jnjyjlgl@163.com 。《2011年元旦、春节帮困“送温暖”学校领导慰问情况汇总表》请于2011125前上报(详见附件3)。

希各支部(总支)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一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高度,精心组织好献爱心  送温暖活动,切实帮助困难教职工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附件1:《江宁区教育系统困难教职工推荐名册》

 附件2:《江宁区教育系统困难党员推荐名册》

   附件3:《2011年元旦、春节帮困“送温暖”学校领导慰问情况汇总表》

 

                中共南京市江宁区委教育局工作委员会

                       2010年12月9